分享到:

新疆汇鼎人防工程有限公司新疆汇鼎人防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有:人防工程设备厂家,新疆人防密闭门,新疆人防工程厂家等,我们期待与

联系资料

新疆汇鼎人防工程有限公司
所在地区:
新疆 乌鲁木齐市
公司主页:
暂无
电话号码:
0991*******
传真号码:
暂无
联 系 人:
暂无
移动电话:
1819*******
电子邮箱:
暂无

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

发布于:2022年03月03日 来源:zixun.fuhai360.com
[摘要]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 1、新疆人防工程公司表示人防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,建设单位向质监站提交《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》(表21),告知质监人员监督检查竣工验收情况;
    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
    1、表示人防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,建设单位向质监站提交《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》(表21),告知质监人员监督检查竣工验收情况;
    2、竣工验收应符合《XXXX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(试行)的条件,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。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,除参建各方参加外,本项目应告知XXXX市人防办参加。
    3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,建设单位应当向人防质监站提交《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》(表22)及全套人防工程竣工资料档案。
    4、人防质监站在收到“竣工验收报告”后5个工作日内,向人防主管部门提交质量监督报告。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,向人防主管部门冒领《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》或进行备案。
    5、一般的人防工程,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。建设单位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,应出具人防主管部门的《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合格证明书》。指挥所等涉秘的重要人防工程,建设单位应当向人防主管部门备案。
    客户对的满意就是对我们的肯定,欢迎您前来选择,我们一直以为您提供服务为己任并一直坚持这样做。欢迎您的光临。